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0-10-07浏览次数:1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学科发展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单列艺术学)申报数量和质量,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鼓励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0周岁(1970.1.1)以下高级职称(含副高)教师和博士(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2015年以来获得省社科联教育部各类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提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申请书;

  2.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应邀请校内外专家针对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申报人应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重新完善申请书,申报人与专家最好有多轮交流探讨,促进项目申请书质量能精益求精。此项工作要求各单位在1120日之前完成;

  3.报送时间:各单位须在11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1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55275355@qq.com

  4.学校将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项目进行入库评审,并择优进行点评辅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其他

  联系人:江老师   

  电  话:2353 1857  

  邮  箱:1955275355@qq.com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

2.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供参考)

                          科                                 2020107

【20201125前报送】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