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务处
为深入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满足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根据微专业建设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上半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及招生安排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使学生能够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提高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具备该方面的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本期共15个微专业启动招生,具体培养方案、报名要求及安排详见招生简章(附件2):
2025年上半年微专业招生名单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学制 | 总学分 |
1 | 智慧环保与新能源技术 |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 1年 | 13 |
2 | 先进基础材料创新与竞赛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年 | 12 |
3 | 智能光电材料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年 | 12 |
4 | 数学进阶与建模 |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 1年 | 16 |
5 | 非遗数字化保护 | 人文学院 | 1年 | 12 |
6 | 短视频创作 | 人文学院 | 1年 | 12 |
7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1年 | 14 |
8 | “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1年 | 14 |
9 | 人工智能与视觉检测 | 交通运输学院 | 1年 | 12 |
10 | 电子设计与电子测量 |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 1年 | 16 |
11 | 锂电新能源 |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 1年 | 12 |
12 | 智慧桥梁设计与建造 | 土木工程学院 | 1年 | 12 |
13 | 公务能力与素养 | 管理学院 | 1年 | 12 |
14 | 智能会计 | 管理学院 | 1年 | 13.5 |
15 | 数据智能处理 | 互联网经贸学院 | 1年 | 14 |
二、培养政策
1.微专业实施遵循学校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
2.专业课程成绩记入学生系统成绩单,学分可认定为微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3.所有修读取得的微专业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为通识选修课非限选模块学分。
4.微专业学生在报名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赛事,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参赛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及缴费时间:教务系统报名2月26日-3月10日;支付平台缴费3月6日---3月14日。
2.报名路径:登陆学校主页,点击页面右侧“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综合信息服务信息平台;或进入教务处网页的右下方“教务管理系统”登陆;点击“报名申请”---“考级项目报名”选取相应的微专业进行报名,启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3.微专业按照学校财务处核定的学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校内学生112元/学分,校外社会人员420元/学分,外校在籍学生220元/学分,并按微专业每学期开设课程学分数分次收取。
4.微专业报名名单以在学校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申报并完成财务缴费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每期限报名1个微专业,所修读的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2.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授课教学方式,原则上25人以上方可开班。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福工大教[2024]12号)
2.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上半年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5年2月25日
抄送:。 |
附件1.福工大教【2024】12号-福建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5年上半年各微专业招生简章.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