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1-12-03浏览次数:75


  为进一步加强系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系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力求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二级中心组组成成员
  1、二级中心组由系正、副书记,系正、副主任,系总支秘书、系办公室主任及总支委员组成。
  2、系党总支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党总支秘书任中心组秘书。
  3、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由系书记主持,系书记若因出差等事宜不能出席时,由系副书记主持。

  二、二级中心组学习时间和方法
  1、二级中心组一般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根据需要临时可增加学习次数,每年累计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
  2、学习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自学为主,以读原著、学文件为主,并做好读书笔记。集中学习进行重点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活动也可采用文本学习与音像视听相结合等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二级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级中心组学习内容要依据学校中心任务、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各项政策法规、重大时事政治和教育教学理论。

  四、二级中心组学习要求
  1、二级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进行学习,因遇有出差等事宜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党总支书记(中心组组长)请假,并要及时补课。
  2、二级中心组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时由中心组秘书负责考勤、记录。
  3、二级中心组成员自主学习时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记录学习重点、心得体会和总结。
  4、学习重在应用。要联系师生思想和学校工作实际进行学习,一年内至少有一个重要的学习专题进行课题式学习,围绕实际问题开展研讨。
  5、做好学习总结。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12月31日前向校党委宣传部至少交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系总支部委员会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