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6-03-21浏览次数:210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及福建工程学院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退役士兵

二、复试分数

报考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50分)

交通运输工程

265

36

54

交通运输工程

(退役士兵)

215

26

44

三、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秘书1名。

2、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政治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国内外经济热点问题的分析和理解能力)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

2、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开卷形式);专业外语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采用面试方式。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4、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5、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 2016年交通运输工程硕士复试科目(任选一):

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备注

数据结构

扬升主编.数据结构(C语言版).第二版.厦门大学出版社

交通运输学院负责面试方向:

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运筹学

徐玖平等主编.运筹学(I第三版.科学出版社.

寇玮华编著 运筹学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五、复试程序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本次复试采用分批额满为止的方式,初步拟定的时间如下所示:

报到时间:323308:3017:30

406138:3017:30

复试时间:324318:3017:30

407日、148:3017:30

报到地点: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田家炳楼5楼(梁老师)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6)《调剂申请表》(调剂生)、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表格见附件)。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考生本人存放,体检时使用,不用交到学院)

8)个人简历、获奖证书、英语过级证书等(若有的话),以上材料考生均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

请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考生需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有关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网(yjszs.fjut.edu.cn)主页查询。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等内容。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5、复试小组成员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时应现场独立评分。

6、复试完毕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网站及信息学院网站和公告栏上公布。

六、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2、上报审批。本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生可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

七、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2、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复试监督工作。

3、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曾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办公室:059122863364转(梁老师)、13358215359(李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20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