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及公示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6-06-20浏览次数:89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调动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关心就业、参与就业、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继续保持较高就业率,全面提高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实行数据统计与过程考评相结合,重点考评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及年终参加招聘会累计人次面试累计人次及拿到offer(含签约)人数,有效调动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统计程序及考评内容

1、对各专业就业工作的统计、记录在学院各班级班长领导下进行; 

2、各班级班长及联络员负责本的就业工作情况统计统计各班有无参加招聘会人数、有无参加面试人数、及拿到offer(含签约)人数。

3、通过自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每周的就业情况统计数据累加所得,并乘以所占权重得出。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和督促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学院将以季度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及就业签约数据为依据,对各专业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说明及公示

1、奖励办法

各班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比较。按照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每周的就业情况即每周参加招聘会人数(占比20%)、每周参加面试人数(占比30%),分别进行累加统计,和各班在三个月以来得出的最终offer(含签约)(占比50%)数。分别乘以所占权重得出最终结果。见表(一)

 

2、奖励说明

1)通过各专业数据统计分别得出各专业就业情况权重最高者。见表(二)

2)并且将三个专业的权重最高的优秀班级再进行综合比较。最终对三个专业权重较高的班级按照权重高低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以资鼓励。

3、奖励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