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184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我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数据的统计时限

201611日~20161231日。

二、报表责任人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数据提供第一责任人,科研联系人负责收集、统计具体工作,科研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如有更换请联系科研处聂老师。

三、承担统计的部门

1.各单位、各部门;

2.省级科研平台与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见附件2

四、统计任务

详见附件3,查询资料见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统计年报参考材料

五、重要说明

1.项目:若项目在申报时,信息已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立项后就无需再重复新增。

2.论文:发表情况属实,版面正确学校署名若只有我校,必选单独不是项目的论文和著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每篇论文的作者按照署名顺序全部登记入系统;所有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均交所在学院部核查与存档;核心以上期刊原件须送至科研处复核;被三大检索(SCI/EI/CPCI)和SSCI收录的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登记论文信息时必须填写英文标题;需要检索证明的,科研处统一处理。机关部门人员的论文须把所有期刊原件送至科研处复核。

3.著作:包括专著、编著、教材等,原件1份送科研处复核并存档,不返还。

4.若科研成果此时尚未面世,请于2017春节后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补充录入、审核、报送等相关手续。

5.以科研管理系统中核准的数据信息为依据计算2016年度科研奖励绩效和科研工作量,拟2016年度科研奖励绩效合并2015年度的在本次计算与发放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科研统计数据是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部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照统计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数据的收集、审核、统计和报送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质量。

2.加强联系,及时报送。统计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科研秘书及时联系科研处有关人员——科技项目:老师电话22863080;社科项目:张老师电话22863807横向项目:杨老师电话22863077科研成果及学术活动:杨老师22863083;其他问题:聂老师22863082

各部门所承担任务的数据表格务必于2016129日前报送科研处,包括:

1)纸质表格11份,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

2)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kycb@fjut.edu.cn


附件:1.统计任务表

2.省级科技平台与社科机构表

3.科研联系人名单

      4.2016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报表(共1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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