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委员会文件
工院交通委〔2016〕21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闽工院委〔2015〕65号)和学校党校《关于举办第四十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闽工院委校〔2016〕10号)文件精神,为配合校党校举办好第四十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教学效果,达到培训目的,现结合交通运输学院具体实际,将本期培训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支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并被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推荐、院党委审核批准,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观念,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于10月19日开班,11月10日结束,共计25学时。培训主要利用课余和业余时间进行,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五、教学安排
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内容及考试安排具体见附件一
六、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11月中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至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几点要求
1.望各党支部认真抓好落实,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以支部为单位设若干学习小组,每小组设组长一名。各小组组长协助做好培训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支部和小组学员的考勤和组织学习讨论、参观学习和社会实践等事宜,做好本小组学习讨论的记录,完成小组培训总结一篇。每小组培训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参观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
3.各支部从参加培训的学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考试前收齐各小组学员学习过程心得体会一篇、读书笔记(原始记录本)、三位学员典型交流报告、小组培训总结一篇、考勤表等材料提交给班长;培训结束后收齐并及时向班长上交各小组两次自学记录<附照片>、小组实践活动报告<附照片>、小组讨论总结。
4.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闭卷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学员的课堂表现、课堂纪律占总分的10%(由授课教师、班主任、各小组长给予评价),考勤情况占10%。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核不及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1)违反培训班纪律者(无特殊理由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活动的);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发展对象培训登记审查不合格者;
(3)学员在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及各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其他各种纪律处分者;
(4)未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
(5)其他影响发展的原因。
望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协助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八.培训人员名单(16人)
组 长:苏晓丽 副组长:林钰婷
2013级:何 煜
2014级:苏晓丽 张达滨 郭紫雪 赖浒城 杨 柳
陈清伟 陈名琨 江 南 赖秀娟 吴金磊 陈晓倩
2015级:林钰婷 温鸿林 王银慧 兰德强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