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各本科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推荐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事关系在我省;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且有一定理论造诣的,可参与决策咨询组评审。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文风,责任心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愿意参加本届评审工作,严守评审规则和纪律;
5.没有申报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单位依据上述条件,按照附件一所列学科推荐专家人选。
2.各单位在认真推荐基础上,填写《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登记表》。
3.各单位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2日前报送省社科评奖办,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省社科评奖办邮箱。省社科评奖办联系电话:15859082288;电子邮箱:69624245@qq.com。
附件1: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所属学科名单
附件2: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登记表.xls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所属学科名单
(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经济理论;(5)应用经济;(6)管理学;(7)统计学;(8)政治学;(9)法学;(10)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1)历史学、考古学;(12)中国文学;(13)外国文学;(14)语言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7)教育学;(18)体育学;(19)艺术学;(20)台港澳与国际问题研究;(21)科普读物;(22)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