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8-11-01浏览次数:18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学科发展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单列艺术学)的申报质量和立项率,请各学院(部)按照《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学校科研平台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kyc.fjut.edu.cn/7c/27/ c6400a97319/page.htm)的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艺术学)的申报组织及项目论证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提升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凝聚校内外力量,加强申报组织工作。现将落实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要求及时间

    1.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及科研人员均可预申报。

    2.原则上人文社科类50周岁以下(含)的教授、副教授、博士需预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请相关学院(部)通知项目申报人将暑假期间撰写初稿进一步提炼,并于1115日前《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和《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1份)(详见附件1)报送科研处,并提交电子文档。

    4.学校将对1115日前报送《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入库评审,对入库的预申报项目按照《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7修订版)核实科研工作量,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将不再给予科研工作量认定。

    5.为提升申请书撰写质量,学校拟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评审,请相关学院(部)及时报送材料。

    6.项目申报人对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过程有需对申报书保密请在汇总表(见附件1)中注明。

    二、其他

联系人:张建平,电话:22863807,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

    1.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

    2.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仅供参考)

  

  科研处

                                  2018111

【11月15日前报送】关于启动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