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福建工程学院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对象
(一)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交通规划与管理方向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或者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破格复试要求)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进入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4、交通运输学院计划招生数为全日制5名。实行差额复试,按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表1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交通运输工程 | 270 | 39 | 59 |
(二)机械工程专业工业工程方向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或者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破格复试要求)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进入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4、交通运输学院计划招生数为全日制2名。实行差额复试,按1:1.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表2机械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机械工程 | 270 | 39 | 59 |
(三)工程管理专业物流管理方向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或者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破格复试要求)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进入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4、交通运输学院计划招生数为2名(全日制1名,非全日制1名)。实行差额复试,按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表3工程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工程管理 | 170 | 42 | 84 |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秘书1名。
2、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一)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交通规划与管理方向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政治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国内外经济热点问题的分析和理解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翻译测试。
2、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开卷形式);外语翻译测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采用面试方式。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翻译20分(其中外语翻译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4、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5、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专业 | 研究方向 | 院系所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交通运输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C语言程序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城市道路与交通(任意方向考生均三选一) | 复试科目:交通工程学/物流管理(二选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交通规划、交通管理与控制; |
(二)机械工程专业工业工程方向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政治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国内外经济热点问题的分析和理解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翻译测试。
2、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开卷形式);外语翻译测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采用面试方式。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翻译20分(其中外语翻译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4、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5、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专业 | 研究方向 | 院系所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5201 机械工程 | 07工业工程 | 交通运输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3机械设计或 810工程力学(二选一) | 复试科目:技术经济学/系统工程(二选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机械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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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管理专业物流管理方向
1、政治思想品德审查;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可携带5本以内的书籍或其它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考试大纲见:
http://webplus.fjut.edu.cn/_s71/9b/e9/c2269a105449/page.psp
3、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8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占20%,专业知识及能力占50%,综合素质及能力占30%。政治思想品德审查为合格或不合格。
5、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6、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专业 | 研究方向 | 院系所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25600 工程管理 | 04物流管理 | 交通运输学院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
四、复试程序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通知日期为准
复试时间:通知日期为准
报到地点: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田家炳楼5楼(梁老师)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6)复试科目申请表、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资格审查表、《调剂申请表》(调剂生),以上表格见附件。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考生本人存放,体检时使用,不用交到学院)。
(8)个人简历、获奖证书、英语过级证书等(若有的话)。
(9)退役士兵还需提交入伍证、退役证。
以上材料考生均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
请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考生需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有关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网(yjszs.fjut.edu.cn)主页查询。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等内容。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5、复试小组成员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时应现场独立评分。
6、复试完毕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2天内在我校交通运输学院网站和公告栏上公布。
五、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请考生及时确认录取,如果没有确认,就算是放弃录取资格。
2、上报审批。二级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生可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2、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院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复试监督工作。
3、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曾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办公室:0591—22863364转(梁老师)、13774562368(方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