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期满总结报告和2021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闽教科〔2018〕42号)要求,实施期满的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需填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总结报告》,所有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每年需填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土木工程防灾减灾新技术研究”和“人居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两个实施期已满的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填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总结报告》。
2.2018年度和2020年度获得立项建设的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填报2021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3.请所有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于2022年1月5日前将报告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86 3083
邮 箱:28626451@qq.com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2.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3.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总结报告
科 研 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