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委员会文件
工院交通委[2021]10号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
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要求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通知》(闽委教组〔2021〕12号)文件精神,学习调研,对标对表,查找问题,重在建设,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学院党委根据学院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请各个支部遵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和阶段
1.前阶段:2021年3月至6月底(“七一”前),学院党委、各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
2.后阶段:2021年6月底至12月底,学院党委、各支部要对学习、诊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提升,巩固建设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示范,扩大工作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
1.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党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及《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等文件。
2.学习主体:全体党员特别是广大基层党务干部。
3.学习方式:
(1)党员个人自主学;
(2)“三会一课”集中学: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的学习,各党支部书记要在“七一”前讲1次党史专题党课,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联系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要求,在“七一”前为所联系的党支部和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史专题党课,并提交附件1;(6月5日前完成)
(3)主题党日实践学: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以“学党史,庆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在“七一”前开展1次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群众办事的实际行动,在实践中进一步领悟党史,牢记初心使命。(6月5日前完成)
(二)诊断
学院党委、各支部要分别根据工作指南(见附件2)中“五个到位”、“七个有力”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严格对照诊断,按照“党委统筹、逐级负责”的方式,全覆盖开展诊断,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逐级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3)。各党支部要在“七一”前开展“学党史,做实事,强党性”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党员交流党史学习心得,分享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开展自我党性诊断,找出不足之处。
(三)建设
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建设情况全面梳理诊断结果,确定2个建设成果突出的党支部,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发挥示范作用。确定2个相对薄弱的党支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建设方案,通过领导挂点、组织帮扶等方式,督促指导薄弱党组织整改建设,实行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行动取得实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结合建设行动,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等进行考核,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求。学院党委、各支部要认真细化“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即学校党委抓二级单位党委、二级单位党委抓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学院党委、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学习·诊断·建设”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培育建设有机融合,全面总结展示我院基层党建建设成效,着力破解党建“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省委教育工委还将通过专项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巡回督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等,对各地各校开展“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情况督促指导。
(三)营造良好氛围。学院党委、各支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展示、推广党建成果,并及时将典型宣传材料报送学院党委党政办。省委教育工委将在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教育微言”等设立“高校党建巡礼”专栏,及时宣传展示各地各校好经验好做法。
(四)材料提交。
1.2021年6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行动情况报告、学习情况汇总表、诊断情况工作台账、党支部建设方案(800字左右);
2.2021年10月8日前,报送建设成果突出的党支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3-5张图片);
3.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行动总结报告(附3-5张图片)。
附件:1.学习情况汇总表
2.二级学院党委、党支部工作诊断指南
3.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主送:学院党委
抄送:校党委组织部、各党支部、存档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