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44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任课教师:

教师评学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质量评价与监控办法》(闽工院质管〔20192号)的要求,本学期教师评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2128日~2023212日。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所有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班。

三、参加评学人员

所有担任本学期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

四、注意事项

1. 各位评学教师要本着严肃、客观、公平、真实、负责的态度参与评学。

2. 评学之前应依据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师评学”一栏。

3. 评学时应按各个教学班进行,不要遗漏,每评价一个教学班后必须进行保存,所有教学班评价结束后统一提交一次,否则系统将默认该教学班未参加教师评学。

4. 评学过程中,对任教的教学班有其他主观评价可以写入“其他评价与建议”留言处(非必须项)。

5. 没有参与评学的教师将不能正常使用教务管理系统。

6. 禁止请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学,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

在评学过程中若遇到其他问题,请咨询本院(部)教学秘书。

请各院(部)做好动员工作,认真组织教师进行评学,以保证达到预期目的。评学结束后,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将评学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