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2-10-25浏览次数:6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本学年研究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修订)》(闽工院研工〔20222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送审前必须开展预答辩,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送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给出修改意见,修改时间不少于周,问题严重者应延长修改时间。

各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预答辩管理”模块做好相关操作,预答辩3天向研究生处报备预答辩公告。

二、学位论文查重及送审

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满10个月且中期检查通过的,在系统“送审申请管理”模块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并上传论文电子版(PDF),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送审。

用于查重和送审的论文应是学位论文全文(含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个人简历等各部分),正文部分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格式应符合《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要求(修订)》(闽工院研工〔2022〕27号)文件规定。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姓名。

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学位论文评阅。查重和送审结果按照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修订)》(闽工院研工〔202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在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前,应在系统“论文、科研成果管理”模块进行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审核,若暂未达到要求,最迟须在申请答辩前完成登记和审核。

三、学位论文答辩

文送审通过的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院审核答辩申请,检查其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未达到要求者不予安排答辩答辩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答辩公告提3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向研究生处报备。

四、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登录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模块上传答辩后论文,即最终定稿的论文,授权页应有研究生及导师签名,同时在系统进行学位信息与毕业信息的核对

研究生处按比例抽取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查重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将采取相应处理。

学院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会议审批通过后学位申请材料和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1本(授权页应有研究生及导师签名)提交至研究生处。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硕士学位授予情况,研究生处根据日程安排发放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

 

:工作时间安排表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预答辩

各学位点自行安排

2023.3.20前

论文查重与送审

各学位点自行安排

2023.3.28-29

答辩

各学位点自行安排

2023.5.15前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2022.12.12

2023.5.24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