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文件
工
院交通〔2023〕6号

交通运输学院2022~2023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闽工院〔2023〕教9号)、《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闽工院教〔2020〕30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学院制定接收2022~2023学年转专业学生及学分认定工作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申请转入本院专业的学生报名资格、考核内容与方法、录取条件与工作程序,以及对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学分认定方法。
一、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
22级物流管理专业在校生57名,拟接收6名;智慧交通专业在校生30名,拟接收3名;交通运输专业在校生29名,拟接收3 名;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校生30名,拟接收3名;信息管理与信息工程(4+0)专业在校生59名,拟接收6名,共计拟接收21名。
二、申请转入我院专业学习的学生资格
1.符合《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闽工院教〔2020〕30号)文件的要求。
2.大一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
3.转专业前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考核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考,考试时长90分钟,考试成绩占50%。
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I》(闭卷,笔试时间90分钟),由交通运输学院负责组织命题;
2.面试:考试时长10分钟,面试成绩占50%。
面试内容:(1)对转入专业的认识;(2)对大学学习生涯的规划;(3)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考试时间安排
面试:2023年4月14日11:00~12:00
(三)考核成绩及排名
1.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工作程序与录取条件
1.参加考核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原专业学习已考核过的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原学院或教务处公章)及学校、学院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参加考核。
2.由本学院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
3.面试由专业教师及辅导员等不少于3人组成,面试期间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转专业面试记录考评表》(详见附件1),面试考核内容总分共计100分,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并签字,取其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4.学院教学办负责考核成绩评定,按照笔试成绩占50%及面试成绩占50%评定最终成绩,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确定表》(详见附件2),确定申请转专业的每位学生是否录取,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
五、学分认定
1、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应按转入专业同一年级所执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生原修读课程的学分需由转入专业进行学分认定,学分认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学习模式缴费修读,成绩按正常成绩记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库。
2、学生原修读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名称)与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按如下三种情况进行认定:
(1)学分等于转入专业该课程学分时,可直接认定。
(2)学分高于转入专业该课程学分时,按转入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高出部分不能替代其他课程学分。
(3)学分低于转入专业该课程学分,但相差学分低于1学分(不含1学分)时,可按转入专业该课程的学分认定;学分低于转入专业该课程学分1学分(含1学分)以上,原则上应补修该门课程。
3、学生原修读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名称)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根据两个专业的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认定。不予承认的课程,可作为全校性公选课学分记录。
4、转专业学生原修读课程的学分认定由专业负责人负责,认定结果形成《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及补修情况表》(详见附件3),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
六、本规定由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交通运输学院转专业面试记录考评表
2.交通运输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确定表表
3.交通运输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及补修情况表
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4月13日
主题词:接收 转专业 工作办法
主送:学院领导、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研究所
抄送:教务处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1: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转专业面试记录考评表
所在学院  | 所在专业  | 班级  | ||||
姓名  | 学号  | 申请转入专业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权重  | 评分  | 备注  | ||
1  | 专业认识  | 20  | ||||
2  | 对学习计划与目标  | 30  | ||||
3  | 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 15  | ||||
4  | 心理素质  | 15  | ||||
5  | 兴趣、特长  | 10  | ||||
6  | 其他  | 10  | ||||
总分  | 100  | |||||
备注  | ||||||
面试人员签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确定表
原所在学院  | 原专业  | 姓名  | 学号  | 申请转入专业  | 笔试 成绩  | 笔试 成绩 占50%  | 面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占50%  | 最终 成绩  | 是否 拟接收  | 备注  | 
交通运输学院  | 物流管理  | 晏松  | 3221802223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交通运输学院  | 物流管理  | 令狐钟浪  | 3221802116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人文学院  | 翻译  | 李天烨  | 3221006204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人文学院  | 翻译  | 胡娴娴  | 3221006126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苏耀炀  | 3221605118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互联网经贸学院  | 市场营销  | 游婉莹  | 3228914221  | 物流管理  | |||||||
学院院长签字(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3
交通运输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及补修情况表
姓名  | 原学院  | 现专业  | |||||||||
学号  | 原专业  | 现班级  | |||||||||
联系 电话  | 原班级  | ||||||||||
原学院已修读课程号  | 已修读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成绩  | 接收学院计划课程号  | 认定课程名称  | 课程 性质  | 学分  | 课程目标是否对应  | 认定处理情况  | |
本人于年月由学院专业转至交通运输学院专业,根据转入专业要求将修读以上补修课程并承诺获得相应成绩(学分)。 申请人签字:  | |||||||||||
教务员审核  | 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教学副院长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学办,一份学生本人留存。
*拟申请处理情况:认定、删除、补修、转为公选课、转为院系选修课、重修、置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