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11

各研究生:

做好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福工大研工2023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送审前必须开展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导师可以作为评审委员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其他要求以及预答辩程序由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制定,或参照答辩组织

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3天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并经导师等相关负责人审核;预答辩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预答辩公告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发研究生处报备

预答辩后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问题严重者应延长修改时间。

    二、学位论文预查重

学院可对毕业研究生的送审论文进行预查重每篇论文仅可检测1次,检测结果仅供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参考,学校亦不对学院检测结果进行处理,请各学院自行统计本学期送审篇次后向研究生处申请预查重权限

    三、学位论文查重及送审

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须教学秘书在系统完成预答辩成绩核对),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满10个月且中期检查通过的,在系统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并上传送审论文PDF格式,请勿加密),经导师等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查重和送审。

用于查重和送审的论文应是学位论文全文(含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个人简历等各部分),正文部分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格式应符合《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要求》(附件1)文件规定。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姓名。

查重和送审结果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附件2)执行。

研究生在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前,应在系统“论文、科研成果管理”模块进行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审核,若暂未达到要求,最迟须在申请答辩前完成登记和审核。审核流程:a.明细审核:秘书根据纸质佐证材料逐项审核科研成果真实性,佐证材料留档;b.总审核:秘书审核科研成果是否达到答辩要求,答辩要求详见各学位点培养方案。

    四、论文修改报告

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导师务必对论文修改情况严格把关。研究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修改报告,修改报告应详细说明修订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学位论文答辩

文送审通过研究生答辩前3天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各学院审核答辩申请,检查其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安排答辩。答辩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答辩公告提2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向研究生处报备。

答辩要求及程序严格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附件2)行。答辩现场具有仪式感,现场悬挂横幅“福建理工大学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答辩前至答辩完成后,各学院要及时组织研究生完成学位申请材料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情况表》及《答辩表决票》等信息的填写和意见栏的签署。

学位申请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模块上传答辩后论文(PDF格式),即最终定稿的论文,论文封面应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授权页应有研究生及导师签字

研究生在系统进行学位信息与毕业信息的核对,秘书完成学位名单毕业名单的审核

研究生处按比例抽取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查重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将采取相应处理。

学院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完成学位申请材料中《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意见的签署。会后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1本(封面及授权页签字提交至研究生处。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硕士学位授予情况,研究生处根据日程安排发放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

 

: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事项

时间

1

学院开展预答辩

截止至3月22日

2

学院开展预查重

各学院自行安排

3

研究生处查重与送审

4月5日

4

学院开展答辩

截止至5月19日

5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学院自行安排

6

学院报送定稿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

截止至5月31日

7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