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10


 

为了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理工大学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所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4.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和体检,符合录取要求。

招生专业

交通运输学院2026接收7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详见表1。实际接收人数根据国家学校政策变化可能会有所调整。

1 交通运输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名额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名额

复试方式

录取类别

复试比例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

2

现场

全日制

1:2.0

0823Z1低空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

1

现场

全日制

1:2.0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3

现场

全日制

1:2.0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

04智能交通与交通大数据技术

1

现场

全日制

1:2.0

三、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并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若干复试小组。同时,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成立复试工作巡查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复试巡查组由学院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教授、副教授或博士讲师等面试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考场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复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形式,各学科具体复试科目及形式详见2

3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学生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面试专家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随机提问的形式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


2 交通运输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内容及要求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复试形式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

交通工程学/Python程序设计

(二选一)

复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口试的形式。每位考生根据所选择的复试科目,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试答题。

0823Z1低空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

交通工程学/Python程序设计

(二选一)

复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口试的形式。每位考生根据所选择的复试科目,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试答题。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物流工程与管理理论基础综合测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口试的形式。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

04智能交通与交通大数据技术

交通工程学/Python程序设计

(二选一)

复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口试的形式。每位考生根据所选择的复试科目,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试答题。


4. 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

1)交通运输工程学术硕士为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思政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2)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硕士为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思政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3)物流工程管理专业硕士为专业课测试5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5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思政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复试程序

1在交通运输学院网站上“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推免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线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3、参加复试前,考试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各学期注册情况);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承担课题等)、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

4、推免生复试

1各考生应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试。

2)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完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复试完毕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12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15天内,按要求提交升学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建议三级甲等)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报告格式以体检医院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模板,各位考生体检项目覆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确定为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在我院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请考生及时确认录取。未及时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我院在12天内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等多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进行接受确认。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待录取资格,若一旦确认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考生可自愿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学院不对候补考生能否实际递补负责。

3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复试小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

九、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

2、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工作巡查负责学院复试监督工作。

3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实行复议制度。当考生通过合理渠道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623315000591-62331504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1-22863060

十、其他

1推免生必须按所在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为了及时了解我院研究生招生动态,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和我院官网https://jiaotong.fjut.edu.cn/yjszs/list.htm)。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交通运输学院

                            2025918